毋庸置疑,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有性交易的存在。但是,如此之多的性交易中,日本人之间的卖淫却成为了最具有特色的一个性交易。因为在日本,卖淫真的像是某种非常正规的商品交易一样,在很多人看来“完事付钱走人”的事情却在这里有了正规的“账单”或“合同”。
契约成了日本妓女的保护神
在日本,如果妓女被一个男人看中,并且希望成为独占这个女人的“主顾”,那么他会与妓院订立契约然后把这个妓女变为自己的情人。
这种从妓院中因为契约而成为男人情人的女人是受到契约条款保护的。然而,在日本,也有很多男人可以不订契约就把一个女仆或女店员变为他的情妇,于是这些“自愿情妇”没有了契约的保护也就失去了最重要的受法律保护的条件。
也许我们并不知晓,其实以前日本的女人被抛弃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此所谓“始乱终弃”,更多的情况是男人的“喜新厌旧”。在日本的诗歌、“演歌”中这样的内容太多了,因此这类契约既是男人独占女人的依据,也是女人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
认为签性爱合同并不“可耻”
中国人喜欢在饭桌上谈谈生意,认为这样比较“好说话”。但是日本人却与之截然相反,在他们眼里,任何交易都不能只是口头上的允诺,只有给出真正的协议即“白纸黑字”才能令人信服。倘若没有文字清清楚楚地写着,都是可以赖账的,这在日本人眼中是不以为“耻”的。
更让很多人都不能理解的是,以前的日本女人还会将丈夫嫖妓行为视为正常的事情,并且还会帮丈夫处理这些嫖妓的“账单”。“丈夫去过的妓院也有可能会把账单转给妻子,妻子会把支付账单作为理所当然的事”,这也是体现日本女人“贤惠”的所在,实则也是赖不掉的账。如果妓院把账单公开出去,或者打起官司来,没钱也嫖娼,或者嫖娼也赖账,那真是大笑话。日本人是最怕“羞耻”的,最害怕被众人孤立的,闹不好就是一个自杀来洗刷“耻辱”。
遵守行规直接关乎男人声誉
在日本,男人嫖妓也分等级,艺妓的等级在其默认的概念当中属于高于普通妓女的。也正是如此,与艺妓性交更要“签约”。
而这种“签约”对于日本的男人来说,遵守这一行规事关他的声誉。一个男人为了结交某个特定的艺伎,必须成为其庇护人,并订立以她为情妇的契约,或用自己的魅力征服她,使她自愿投入他的怀抱。
对于艺伎来说,她们的性生活受到严格的约束和监视,委身一个可心的男人,与他发生性关系对于艺伎来说是冒风险的一件事,除非那个人做了她的“老爷”。艺伎的收入主要靠老爷,如果艺伎没有一个和她订契约的老爷,那么此时她的身份又是非常卑微的,这种艺妓还会放过来被人称之为“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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